广州出手了!市民:之前太离谱

近日,广州市发改委发出《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充电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自2023年8月12日起执行。


(资料图片)

据通知,充电收费包括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两者应该分别计价、分别收取,不得打包混合收取。

此前报道↓↓

“电鸡”充电收费,广州有新规!

近日,南都、N视频记者

走访广州各区多个充电桩

有市民表示

并不了解充电收费的组成

只知道

部分充电设施收费存在差价

市民钟女士表示

之前是电费和服务费合并起来算

导致无法分清两种收费

具体分别是多少

同时市民们表示

目前充电的平台很多

有点麻烦

不同平台的收费也不同

“差价过于离谱”

有市民希望

能够明确并合理设置充电收费标准

进一步规范运营方预存式收费行为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视频:南都记者 吴泽嘉 实习生 苏煜 伍柳芳 苏志伟

整理:南都官微运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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