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焦点!新疆部署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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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印发《自治区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6月将在全疆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校外培训消费环境,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方案》提出,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严守校外培训公益属性,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全面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有效解决学生家长合理退费诉求,坚决防治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整体提升家长消费保护意识,切实维护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

专项行动聚焦六项重点任务:一是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守护校外培训缴费安全。各地将开展全面排查,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公示制度执行等情况,对培训机构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等问题,要做好退款工作。对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线索,要进一步核实查处。二是推进支付开通及收费账户使用全覆盖进度,强化预收费资金监管。各地要推进预收费全流程监管,严格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重点聚焦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通过监管部门规定以外的方式收取培训费用,“体外循环”躲避资金监管的问题。三是开展校外培训市场整治,保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各地要推动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等内容;完善校外培训领域消费纠纷维权制度,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广泛受理学生家长退费纠纷,让困难家长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四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排查,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各地要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门开展一次安全排查,对培训场所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整改不到位或不能确保安全的,可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营造平安消费环境。五是宣传科学消费理念,增强学生家长消费安全意识。各地要加强对学生家长消费教育指导,增强学生家长消费权利意识、消费保护意识、安全责任意识,有效避免消费陷阱。六是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严防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反弹。各地要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组织学科类培训的规定;针对“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等突出隐形变异表现形式,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将对各地“平安消费”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严肃问责并通报。(沈祖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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