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侦破破坏环境资源案600余起 重庆警方守护“青山绿水”-全球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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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侦破破坏环境资源案600余起 重庆警方守护“青山绿水”

民警现场勘查某破坏环境资源案。重庆警方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赵紫东)去年6月以来至今,重庆公安机关共侦破破坏环境资源案600余起,其中侦破危险废物违法犯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20余件,侦破非法捕捞水产品案450余件。

这是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今(5)日举行的6·5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数据。

市公安局环保总队总队长黄志胜在会上介绍,去年6月以来,重庆警方立足公安机关职能职责,以“昆仑”系列、“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打击非法采矿(砂)、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类“全环节、全链条、全要素”犯罪打击。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重庆公安机关共侦破破坏环境资源案600余起。其中,侦破危险废物违法犯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案件20余件,侦破的“7·12”污染环境案和南岸区石龙电镀厂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受到公安部贺电表彰。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450余起,抓获嫌疑人1000余人。侦办的渝黔桂“2·22”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摧毁跨渝黔桂三地的非法捕捞重大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2人、现场查获渔获物700余公斤,涉案金额500余万元。侦破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近30件。侦破的一起非法采矿部督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追回赃款300余万元。

在会上,黄志胜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和休闲垂钓的区别作了解释。

黄志胜介绍,根据重庆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规定,每年禁钓期、禁钓区外,是可以在长江流域进行垂钓的。但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乌江长溪河鱼类市级自然保护区、嘉陵江合川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合川大口鲶自然保护区)、奉节县九盘河市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酉阳三黛沟大鲵自然保护区”等6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属于常年禁止垂钓的;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属于禁钓期,全市754条禁捕河流均禁止垂钓;除开水生生物保护区和禁钓期外,每名垂钓者允许使用一根鱼竿(鱼线)不超过两钩(钩宽不超过2cm)的钓法进行休闲垂钓。同时,垂钓过程中,禁止钓获国家和市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钓获国家或市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

黄志胜说,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规定,定置延绳真饵单钩钓具、漂流延绳真饵单钩钓具、拟饵复钩钓具(钓钩数7个及以上) 、真饵复钩钓具(钓钩数7个及以上)等钓具属于禁用渔具,采用此类钓具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水产品的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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