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害己!宣城一人贩毒被判刑! 全球观速讯


(资料图)

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杨某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杨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情回顾2022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杨某从王某杰处得到约2ml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同年6月8日晚,被告人杨某以700元的价格将该烟油及电子烟卖给陈某贵,后陈某贵又以1200元的价格卖给方某文等人。同月10日,方某文等人未吸食,后将烟油上缴公安机关。

经鉴定,该烟油重量为1.511克,检出MDMB-4en-PINACN,属于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2022年8月16日,被告人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交代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杨某归案后及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从宽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说法一旦沾染毒品,极易造成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依赖。人民法院将对毒品犯罪行为打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要充分认识毒品危害并保持警惕意识,近年来犯罪分子通过在电子烟油中添加合成大麻素的方式传播,具有隐蔽性,其外观上与一般电子烟基本一致,稍有不慎即会“中招”,要加强对新型毒品的辨识能力,坚决与毒品说“不”,不要贪图新鲜感,心存侥幸而误入歧途。

来源:宣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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