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秦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_环球新消息


【资料图】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4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以下无正文,仅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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